她将毛笔倾斜,沿着笔毫的方向蘸取墨汁,直到棕黄色的狼毫笔腹被墨汁染黑,她在砚台边缘刮下多余的墨水。
她长叹出一口气,笔杆从中指到无名指缝中穿过,三指合拢,墨汁随着书写缓缓流入笔锋。
她落笔,写横行至收笔处,往下方重按去,像小时候爸爸教的那样。但写到撇时,却不自觉地将笔锋侧扫,侧锋直转而下。
她终于写完第一个字,是“初”。
定睛一看——
不,她为什么要出锋,这不是颜体的写法!
字形和原身差别不大,在她这几天刻意写作业练习下也就多了点力度。这具身体没有书法基础,她要写出颜体的筋脉,却又如肌肉记忆般,扫出这碍眼的一撇。
宣纸上只写了这一个字,滞涩地仿佛在纸上打起架来。
她把笔尖狠狠按在收尾的那一撇处,试图要用墨水覆盖掉,怎么都盖不住突兀的这一笔,墨水在白色的宣纸上晕开,这一片都被染得漆黑,下面垫着的毛毡也同样被渗透。
她凝视着自己执笔颤抖的手,力气也逐渐消散到抓不住这只笔。“啪嗒”一声,笔跌落在纸上,墨水倾倒般在纸上泄出。
陆卿执写毛笔字时并不多,还是某天她过去记忆作祟说想学写字,他笑了笑,不过一会就有人将笔墨纸砚送到她眼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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